发信人: pseck (四海归一), 信区: XMUExpress
标 题: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厦大一条街顺利拆除
发信站: 鼓浪听涛 (Fri Jul 16 08:21:46 2010), 站内
2010年7月16日清晨5时许,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在市区有关部门配合下,对拒不执行生效判
决的原厦大一条街承租户店面进行强制执行。
从思明南路大南校门至演武路西校门的环学校沿道路店面,被人们习惯地称之为“厦大一
条街”。该条街的产权属于厦大。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,厦大将一条街店面出租给商
户经营。为支持厦门市政建设,厦大于2008年3月与厦大一条街所有承租户终止了租赁合
同。合同终止后,厦大依约收回店面并对厦大一条街实施拆除。但有个别承租户拒绝腾退
店面,厦大提起诉讼并胜诉,但仍有极个别承租户拒不搬迁,思明区法院依法对其强制执
行。
据了解,厦大一条街拆除后将用于建设包括厦大地下停车场在内的厦大——南普陀寺片区
交通改善工程,该项目已于今年5月动工,预计于2011年4月竣工。工程完工后,将极大改
善厦大——南普陀寺片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,保障周边道路通行安全、顺畅。同时,
也将进一步优化厦大——南普陀寺片区环境,提升城市品味。